统招专升本考试相关要点
招生对象
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,某些省份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,(还包括退役普通专科士兵免试进入普通专升本)。各省市和学校规定不同。某些省市和学校要求如上海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过425分、无不及格记录;某些省市和学校无此要求,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年各省的政策。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专科所在省份的本科院校,不允许跨省报考,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,目前已有某些地方允许跨专业报考。
计划安排
本科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,原则上按照《XX省20XX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》的对应关系,确定录取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;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,经同意后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对应的高职专业范围。
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。如遇合格生源不足,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(普通高考)计划。
考试时间
普通专升本一般是应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,在专科三年级第二学期考试(各省份考试时间不一,由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当年政策决定)
考试形式
浙江省为统考
统考
1.考试科目:考试科目分文、理科,具体为: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
考试科类 |
考试科目 |
录取类别 |
文科 |
大学语文、大学英语 |
文史类/法学类/教育类/艺术类 |
理科 |
高等数学、大学英语 |
理工类/经管类/农学类/医学类 |
艺术、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、专业志愿。
校考
基础课和专业课,基础课为省统考,专业课为本科院校出题。
报考条件
各省每年普通专升本政策会有所不同,以当年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。
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、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、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(普通全日制统招入学)。
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;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,上进心强,品行端正;在校期间未受记过(含)以上处分,无考试作弊记录。
部分省份要求英语水平,比如上海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。
具有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,经民政系统等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核后,可参加普通专升本。
学费和待遇
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,按录取学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。普通高校“专升本”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。各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,采取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减等措施,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。学生学习期满,各科成绩合格,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[2002]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(即注明专科起点,2年制本科),毕业后自主择业。